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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享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2012-02-03 03:31:51·来源:河北青年报

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政策,主要涉及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事业单位改制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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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到腾讯微博 转播到腾讯微博 作者:  网络编辑:王雪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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