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要求移动公司停止继续收取“来电显示费”,并双倍返还多收取的话费。
■消费者收到垃圾短信状告运营商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消费者王先生认为,运营商擅自在他的私有财产——手机上做广告,构成侵权。今年3月,他将运营商告到西城区法院。
王先生认为,运营商没有经过其本人允许,擅自在他的私有财产上做广告,是属于侵权行为。“除了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外,我还提出与运营商分配合理的广告利润。”王先生说。
■王海诉中移动收取月租费不合理
据新华社电,因认为移动通信集团北京公司收取月租费不合理,2006年7月消费者王海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