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国际
国内
财经
评论
专题
副刊
体育
文化
换客
团购
记者文库
校 园
人物
人才
消费
房产
汽车
健康
宝贝
娱乐
图片
论坛
小说连载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河青邮局
帐 号:
密 码:
注 册
首页
>>
经济
>> 正文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
可交换债券欲控“大小非”
·2008-09-08 01:55:58·来源:
河北青年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9月5日表示,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可交换债券的行为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也被看做是证监会利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减持。
征求意见稿规定发债主体仅限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债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股票按募集公告前20日均价的70%。
■文/《中国证券报》
作者: 网络编辑:石嵬·浏览:
相关新闻
请您评论一下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