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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流量超标问题成为手机用户新扰 工信部发通知约束运营商——
手机上网流量超标 运营商须提醒
·2012-01-31 04:09:11·来源:河北青年报

手机用户多会发现,手机上网流量超过套餐额度时,上网收费会大幅提高。对此,工信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迟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天价”流量费难防

浏览网页、登录QQ、发微博……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过去这些需要在电脑上连接网络完成的事,现在用手机都能实现了。然而令人烦恼的是,手机上网经常会产生“天价”流量费。对不少手机用户来说,超出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费,成为通讯费的支出大项。

目前很多智能手机都有推送功能,一种应用程序软件即使关掉了,相关的程序更新也会在后台自动运行,邮件、天气预报以及部分程序等会自动更新,即便你不使用手机上网,还是可能通过后台产生流量。再拿手机QQ来说,可能已经关掉了,但在别人来看还是在线的,发送的信息会以其他方式通知给对方,这个过程也产生流量。还有,许多人喜欢使用手机无线下载,特别是一些iPhone手机用户,但这个过程中有可能无线网络关了,结果使用了流量下载,最终产生了“天价”流量费。

此外,喜欢使用手机上网的市民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流量包月。不过,上网流量超标的问题却不得不提防,因为一旦超过了包月的流量部分,收费就比较高了。

■12项手机消费要提醒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包括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并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通知》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电信业务宣传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得夸大优惠事项、模糊业务内容、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

在12项消费提醒规定中,涉及套餐类消费的有4项,包括“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此外,针对漫游至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运营商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网络或技术原因,暂时无法实现部分业务用户消费提醒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报当地通信管理局,说明理由,做好用户解释说明,并加快系统改造。

据悉,目前部分地方运营商已推出消费提醒业务。■文/《大河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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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到腾讯微博 转播到腾讯微博 作者:  网络编辑:王雪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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