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检测水质■资料图片
河北青年报消息(记者相鹏涛)近日记者获悉,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已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其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据悉,该标准是自1985年首次发布后的初次修订,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大幅度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数量,主要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一些地方水源水质较差。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
新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中,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的有机化合物指标,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
标准中的106项指标包括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常规指标是统一要求各地必须检定的项目。而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
而据介绍,根据试验验证,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
从2008年起,3个部门将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据了解,新“国标”再次明确饮用水的酸碱度范围(PH值)在6.5-8.0间,确定了饮用水的水质“安全”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好水标准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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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水不等于健康水
健康好水应该满足以下几个递进性要求:1、没有污染,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2、含有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质和微量元素;3、生命活力没有退化,呈弱碱性,小分子团水,活性强等。
而目前中国饮用水的现状是:许多纯净水太过“纯净”,所有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都被滤去,未必对健康有利。人工矿物质水,片面迎合了对少数几种矿物质的要求,没有考虑到矿物元素的均衡。更重要的是纯净水和人工矿物质水由于技术条件原因均呈酸性。
国内外众多专家研究证明:人体酸性化是百病之源,因此提倡饮用来自天然水源的饮用水。一般来说,属于弱碱性水,同时它们所含天然矿物元素比较均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