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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偷偷卖房子 妻子一怒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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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08 03:05:07·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
河北青年报消息(记者苗苗 通讯员张怡平)丈夫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妻子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日前,保定市北市区法院一审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保定市的王某在婚后购买了一套单位职工集资福利住房,与妻子耿某一起居住。2004年11月,王某瞒着耿某以107000元将房子卖给了杨某。2005年6月,耿某发现房子被卖,将丈夫和杨某告上了法庭。
保定市北市区法院认为,王某与耿某为夫妻关系,而王某未经耿某同意便私自卖房,并自行收取了购房款。依据相关法律,法院判决王某与杨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杨某须将房屋返还耿某和王某,而王某则需返还杨某房款107000元及利息。 |
| 作者:苗苗 张怡平 版面编辑:王国梅 网络编辑:凌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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