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苗苗 通讯员张怡平 郄宝宏)日前,涞水县法院对一起专门盗窃大型货车的团伙成员作出一审判决,5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7个月至13年有期徒刑,共被判处罚金129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涞水县农民段某、程某因嗜赌如命,债台高筑。为此,段、程合谋盗窃大型货车,李某等三人则专门销赃。从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段、程二人共盗窃大型货车7辆,被盗车价值共计577025元。均被李某等三人销赃。
据段某交代,他们之所以专偷大型货车,一是因为大货车的防盗措施简单,经常停放在路边;二是此类车很有市场,容易销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