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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本报实习记者刘光辉
本报讯(记者徐辉 实习生刘桂萍)昨日凌晨4时许,石市新华路石环交口一辆拉沙子的货车撞上桥梁支架,司机当场死亡,其儿子双腿骨折。河北路桥有限公司五处办公室主任刘哲平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现场:货车损毁严重
昨日10时许,新华路的堵车情况还没有缓解,记者步行数百米来到车祸现场。一辆红色的大货车驾驶室严重损坏。由于车祸现场正在修路,宽阔的马路被水泥柱隔成几个狭窄的车道,车辆都小心翼翼地驶过。发生车祸的是一辆红色东风牌运输车,车上装满了沙子。四个人正在用铁锹往下卸沙子,卸下的沙子使本来狭窄的马路更加拥挤。
记者在现场看到,货车撞的钢筋支架约1.5米高,是用来建桥墩的,钢筋架长出水泥柱约2米。驾驶室的前窗玻璃挂在支架上。驾驶室里十分凌乱,左边的车门受力被挤在一起,方向盘已不知去向。
原因:对面车灯晃了眼
据看工地的工人介绍,当日凌晨4时多,一声巨响将他从梦中惊醒。车祸发生后,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还算清醒,是他打电话报的警。
据在现场帮忙卸沙子的人介绍,司机叫梁保安,40余岁,鹿泉人,当场死亡。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他儿子梁凯峰,24岁,结婚还没有100天,双腿骨折正在武警医院进行抢救。
在车祸现场记者见到了死者的女儿。据她介绍,她早晨6点多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到了现场,但父亲已被送到殡仪馆。她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弟弟还在上高中,家里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奶奶。“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妈妈没有工作。”
在武警医院7楼,记者见到了准备手术治疗的梁凯峰。据他介绍,他们从正定拉沙子到矿区。行驶到石环路时对面有辆车突然打开远光灯,晃了司机的眼睛发生车祸。
据主治医师介绍,梁凯峰右腿开放性骨折,左腿闭合性骨折,没有生命危险。
路桥公司:“我们没有责任”
“这桥前面没有灯,也没有警示标志,路桥公司应该负有责任。”梁保安的朋友指着车祸现场说。
河北路桥有限公司五处办公室主任刘哲平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已经在工地两头设置了警示牌、限速标志、减速带等防护措施,并在有关部门备了案。”
刘哲平介绍,在地道桥前他们已经设置了警示标志。“这个桥前面我们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但在前面我们已经设置了。从车祸现场看,货车没有减速痕迹,3吨重的防护水泥墩被撞开,这些都表明车速过快。”
另据刘哲平介绍,由于货车的撞击,钢筋架发生移动、错位,重新调整、找平需要六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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