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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国客大酒店”方面一定会、不可能不说出好几条他们行动的理由。但是,实际发生了的事情不得不使人发问:这家“大酒店”里到底有什么?
有人举报这个名叫“国客大酒店”的酒店院内存在“套牌车”,而这个酒店的保安不让查。没有违法你怕什么?说明“套牌车”与这个大酒店“有”关联。
民警进酒店院中执行公务遭到酒店人员的抗拒、干扰;记者去采访受到殴打,手机和摄像器材被摔坏,说明这家大酒店“有”人无视国法。
——这两个“有”,恐怕“大酒店”无法加以否认。
“大酒店”是金钱、享受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出现袭警抗法打记者等丑恶事件,说老实话我不大惊讶。
当然不能据此就把城市里的大酒店统统拆了废了。但是,有一个东西不可以不明白,那就是:你酒店“大”到天上去,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地上,也必须、不可以不遵纪守法!
人的生活、活动场所,与人的守法违法之间,没有必然的机械的关联。不能说堂而皇之的机关就没有坏人坏事。但是,环境不同,人的情绪、行为会有不同,比如我们到一个庄严肃穆的场合和一个狂歌乱舞的场合,那感受、情绪和行为就会很不一样。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们很难去要求所有“大酒店”大讲“五讲、四美、三热爱”,大讲“八荣八耻”之类,真要他们讲,我看也不过弄些形式主义的东西来糊弄人罢了。那班老板人等不可能真心来理睬这些东西。
那怎么办?“大酒店”就可以无法无天了么?当然不可以!
规矩:你“大酒店”里接待宾客,可以;存放车辆物品,也可以;觥筹交错,可以;寻欢作乐,也可以。但是,你必须合法,依法,守法,不可以违法,更不可以抗法!不可以为了你的私利就干扰警察的公务,就袭警,就打人!
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在于人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幸福和安宁。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无论社会转型也好,经济转轨也罢;“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好,价值取向多元也罢,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个个都应当注重良好道德,更何况石家庄还要建设成为河北省的“首善之区”呢!
5月24日发生的这宗丑事,实在可算是给石家庄市、给河北省抹了一笔黑。一切善良和有责任心的人们,深感羞耻和愤怒是自然的,我们要“知耻而后勇”;而大酒店的上级管理机关,政府的相关部门,则更有责任,赶紧采取实际而有力的措施,以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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