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晨检登记制度
·2008-05-08 01:07:08·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本报讯(记者王丽媛)河北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昨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多种措施,严防肠道传染病进入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要求,学校食堂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学校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学校统一订购桶装水,必须查验提供桶装水的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学校使用的饮水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还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发生学校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作者:王丽媛  网络编辑:!Think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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