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4名偷井盖者被判有期徒刑
·2008-09-08 01:23:42·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本报讯(记者张艳 通讯员黄涛 刘伟)日前,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对这4名盗窃井盖者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并经法院审判分别被判处4人有期徒刑3年半至5年不等。

任某、王某、黄某等3人想去大连打工,但没路费,就联系了信某预谋偷井盖。3月21日,他们盗窃供水井口3个、井盖3个、铁蓖子1个,并于当日下午就把上述赃物以560元的价格卖给了开废品收购站的郭某。4月3日零时许,尝到甜头的几人再次作案。当日下午,信某被得到线索的民警抓获,随后,其他3人也悉数落网。

作者:张艳   网络编辑:石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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