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愿意到福州市任教的,可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后,签订就业协议。
福州市所规定的优秀毕业生范围为:硕士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和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均不含办学点)及闽江学院毕业综合成绩前10%的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福州市职业教育专业紧缺学科的综合院校本科毕业生。
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肖祥艳说,优秀毕业生到福州市任教不仅不用参加福州市的统一招考,而且教育部门还会给他们与学校之间搭建像供需见面这样双向选择的好平台,鼓励优秀毕业生补充到福州市的教师队伍中,以提高教育质量。
■孟昭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