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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生可跳级不能留级
·2007-08-19 21:57:5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颁发了《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跳级不能留级。该《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文/南都
作者: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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