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才市“金三银四”跳槽高峰的临近,近期职场人更为关心的是跳槽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辞职无须被批准
张先生:我现在某公司担任中层管理职位,考虑年终奖等因素,计划春节后离职。
如果我的辞职请求不被单位批准,我该怎么办?
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高瑞:张先生不必为此担心。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和今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这种通知是单向的,无须经过单位的批准。只要张先生提前30天向现工作单位提交《辞职报告》,即使不能与单位达成离职协议,也可以合法离职。
违约金要有出处
徐小姐:我最近收到一家知名公司录用通知,邀请我担任该公司中层管理岗位。
该公司准备与我签订5年期合同,如果提前离职,我可能要支付高额违约金和面临竞业限制风险,可该公司的薪酬、福利确实吸引我,我该怎么办?
高瑞:《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进行了严格规定,只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方面有约定,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这两种情况的违约金数额,《劳动合同法》有细致规定。
对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更是对其进行了一系列限制和规定:竞业限制适用人群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一般员工不能使用该条款进行约束;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要为与劳动者约定的这些限制履行义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