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专利法修改 专利代理人考试试行改革
·2009-11-03 14:51:03·来源:河北青年报
本报讯 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于12月5日至6日进行,今年将试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据了解,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鉴于《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尚在修订过程中,为了便于考生进行备考复习,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生的成绩记录、录取方式等都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四七号公告《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

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采取双合格分数线录取方式,将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今年的合格分数线,则其成绩合格的记录自今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只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考试,即可申请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今年约有1.2万人报名参加考试,与去年相比,增幅达50%。有关专家分析,这几年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密切结合,专利代理人需求开始增大,薪水看涨,是专利代理人考试人数增多的主要原因。

■文/北京人才市场报

 

作者:  网络编辑:石嵬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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