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商品房面积70%须90平方米以下
·2008-03-04 23:08:21·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建设部28日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即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各城市要在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在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在2008年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中,除了1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还包括新建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450万平方米,其他政策类住房350万平方米。
■文/刘宇鑫

作者:  网络编辑:!ThinkMad
相关新闻
请您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