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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送小偷别等“一怒之下”
·2008-03-11 02:01:14·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市民陈先生家里手机被偷后,小偷竟然再次“光临”,结果被逮了个正着。“我让他把我手机还给我,就放了他,但他就是不承认。”陈先生一怒之下,将李某扭送到了公安机关。(3月10日《现代快报》)
小偷被扭送到公安机关,应该是咎由自取。但笔者也注意到,失主之所以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关键就在于小偷“不识相”:让他把手机归还就放了他,但小偷就是不承认,失主“一怒之下”终于让他后悔莫及。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这位小偷“很乖”,及时承认偷了失主的手机,并许诺把手机还回去,失主还会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吗?相信是不会的。因为,失主只想要回自己的手机,只要自己的损失得以挽回,他恐怕就不会这么较真儿了。
其实,有的小偷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猖狂作案,就是看准了一些人“明哲保身”的心理:只要把赃物还回去,失主没受到损失就不会追究。久而久之,好心的原谅成了纵容小偷的违法行为,小偷小摸说不定会因此越陷越深。
因此,对于市民来讲,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应该实行“零容忍”,该让其受到处罚的,就要及时将其送到有关部门处理,让其真正吸取教训,可以阻止继续违法犯罪。如果等到“一怒之下”后,才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有多少本可教育挽救的小偷,成了漏网之鱼,最终导致犯罪危害社会更甚?
■漫画/成君

作者: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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