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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的不要”算哪门子企业文化
·2008-03-12 03:09:42·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吉林一公司辞退多名离异妇女,公司称这是实施了二十多年的“企业文化”。该公司录用员工坚持“六不要”原则,还要明察暗访。(3月11日《新文化报》)
吉林的这家公司为什么要制定这样荒唐的“企业文化”?该公司的一名经理一语道破天机:“公司作出不录用离异女员工规定的另外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女员工经常和代理商接触,离异的女子与代理商产生情愫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会给公司带来不好的影响,公司作出这样的规定,代理商的妻子是举双手赞同的。”
制定这样的“企业文化”原来是为了防止离异的女子与代理商产生情愫。“离异的不要”是为了杜绝“离异的女子与代理商产生情愫”那么能保证不离异的女子一定不会“与代理商产生情愫”吗?显然,这是何等荒谬的逻辑。“离异的不要”,这不但是一种荒唐的行为,更是赤裸裸歧视,是违法行为。
现在讲婚姻自由,结婚也好,离婚也罢,本是隐私,也是公民法定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作为一家企业,有什么理由辞退离异的职工?吉林这家公司辞退多名离异妇女,实际上就是用剥夺妇女劳动权利的手段,来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然而,对于这样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这家公司竟然以“企业文化”为名实施了二十多年。
对这样的“企业文化”,当地的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及时纠正呢?
■漫画/成君

作者:■陈强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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