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济南市标志性建筑和交通枢纽的黄河大桥将于3月下旬拍卖冠名权。此次拍卖的济南黄河大桥冠名权,使用期为5年,面向全国有实力的企业、单位。(3月18日《河南日报》)
我们的城市是所有人的城市,而不是广告商的城市。地名不仅是指认的符号,更是承载了历史文化的延续。使用时间越长,影响和价值越大。地名冠名权的拍卖,看起来获得经济效益,但更改却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老百姓将为此付出极高的社会成本。因此,黄河大桥冠名权的拍卖,必须广泛征求市民意见。任何人都不能够自作主张。
《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冠名权的使用本来需要20年,可黄河大桥的冠名权却是5年,其中的原因不难明白,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名字换得越快,钱也就进账越多。如意算盘打得不错,可老百姓的情感却是被忽视掉。
其实,济南在冠名权的使用上是有教训的。1999年,济南轻骑集团靠拍卖取得工业南路冠名权。当年红火一时的济南轻骑集团现已被重组,许多人至今不习惯叫轻骑路,仍称呼工业南路。这就是不尊重老百姓的结果。
冠名权不是谁的赚钱工具,在黄河大桥冠名权拍卖之前,须要事先广泛征得市民的同意,至少要通过人大批准。冠名权的拍卖,不能如此随意!■漫画/张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