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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美女=公务员?
·2008-04-04 02:39:27·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至少一斤酒量、干得好可转为公务员、女性、身高一米六二以上……”当这些词经招聘人员之口说出、成为广东阳东县政府接待办专门到重庆招聘接待人员的先决条件时,阳东县设在“重庆市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春季)双选活动”上的摊位成为当日最热话题之一。(4月3日本报A19版)

县政府接待办许下如此待遇,让人浮想联翩。女接待员就凭外表和漂亮,能陪好领导,就能摇身变成公务员?查遍公务员法每一条款,也没有找到此类标准。以现今情形看,无论公务员法怎样灵活,也不会灵活到“美女+能喝酒”这样轻巧的地步。否则,对无数凭能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来说,无异是极大的讽刺。

冷静地看,陪酒美女不过是工具,她们是无辜的。其价值在于让喝酒方高兴,让主管方满意,然后才可能说“干得好”。但“干得好”没有固定标准,“人家说好才是真的好”。假如对方有更多的无理要求,这“好”的标准就容易演变成为违背公德、法律的标准。

这个县政府接待办如此招聘,想必有“实践经验”或“理论指导”,即宾客(特别是上级)喜欢能喝酒能陪客的美女,而且陪出了“成果”,或自别的地方取回“美女陪酒真经”。正因如此,接待办才会毫无顾忌地道出“美女加陪酒”之类的招聘条件。

公务员这一身份是非常正规的。这一许诺给应聘成功的陪酒美女带来的,除了喝酒伤身外,其他不得而知。另外,不同于普通酒店的县政府招待办,如此看重美女陪酒,是不是“美女陪酒”或“陪酒美女”也是生产力?

当县政府、接待办、美女、陪酒、公务员,这几个词与公务活动组合在一起时,实在有些滑稽,于政府形象、公务接待、上级领导、公务员队伍,包括美女身体在内,都没好处。■漫画/成君

作者:龚明俊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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