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临泉县物价局市场整顿办公室是这个局设立的物价执法二级机构。但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机构,其工作人员工资的惟一来源竟是罚款。 “乱罚款良心不安,不罚款又拿不到工资。”市场整顿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4月7日《新京报》)
“罚款经济”与“执法经济”可谓是“孪生兄弟”。“罚款”很多时候是“执法”之需,需“执法”很多时候又落脚于“罚款”之上。
“执法经济”是诞生在执法权异化、私有化的土壤上,在经济利益的“浇灌”下成长,通常采取乱罚款、乱收费等途径来增加“营养”。显而易见,是滥用职权、权为己(部门或个人)所用的产物,有可能导致“执法就等于罚款”的恶性怪圈。司法部研究室副研究员刘武俊曾撰文指出,执法的本质就是服务,就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服务性的“公共物品”,而绝对不是为私人或者个别利益集团谋取私利。
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在失去有效监督之下,易成为“执法经济”的“免死金牌”。是否可以依赖于“职业道德”或执法者的个人素质与良心来进行约束呢?市场整顿办公室工作人员“乱罚款良心不安,不罚款又拿不到工资”的心里话显得如此“沉重”而发人深省。为“捍卫”执法经济或罚款经济的地位,有关职能部门不惜用“工资惟一来源”来实现。
因此,应看到“工资靠罚款”背后隐藏的权力变现逻辑,让“执法”、“罚款”从经济中剥离出来,才能更好地实现执法的要义和罚款的目的。无疑,执法与罚款是必要的,但“执法经济”与“罚款经济”早该寿终正寝。 ■漫画/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