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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费”何以横行两年之久
·2008-06-24 07:15:27·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2004年12月被批准成立、2005年5月开始正式运作的浙江金华市安监局,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以权易钱,建起了几近百万元的“小金库”,“创收”效果十分惊人。金华市安监局以权易钱的手段主要是违背国家规定进行“盖章收费”。(6月23日《市场报》)

金华市安监局的手确实够“长”的,甚至都“长”到像“魔爪”了。“人手”起码有人性和良知,还要畏惧党纪国法,顾及身份、职责、面子,而金华市安监局的“手”不管是否合法,见钱就“抓”,如今居然弄出个“大手笔”:“盖章收费”。连姓字名谁、法规、法纪都顾不得了。足见安监局不是在监管安全,而是在监管“捞钱了。”

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内的盖章,收费依据在哪?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考核不得收费。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安全生产部门的证书工本费”;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规定 “核发相应的资质(格)证书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可只要是需金华市安监局盖章发证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也一律得先交钱,后盖章 ,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违法乱纪是啥?

更奇怪的是,金华市安监局所作所为达两年之久,难道其上级领导就不知情?如果说不知道,那就是失职;如果说知道不管,那就是纵容包庇违法乱纪。笔者以为,它的上级领导并不是真正的“睁眼瞎”,而是“护短”,抑或是穿“连裆裤”。因此面对“盖章收费”这一吏治生态的“怪胎”,我们必须加以遏制,并坚决打击一部分“害群之马”,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漫画/张兮兮

作者:郑家侠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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