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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是一座城市应有的美德
·2008-08-27 06:51:4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26日,读到两则新闻。一则,《现代快报》称,南京一卤菜店老板,因要不回城管没收他违规放于门外的灯箱,气急之下在门口张贴 “市容和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另一则,《春城晚报》报道,昆明五华区城管25日成立一支由15人组成的城管监察女子中队,力求通过“铿锵玫瑰”女性柔情的温和执法思路,改变城管给人缺乏亲和力的“习惯”形象。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者,原本是一座清洁、和谐、安适之城的忠诚呵护人,却被百姓写出如此不雅的标语来表达内心感受,让人心情复杂。店主的行为固然不对,但作为现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识层面更应全面深思:是什么内力推动着商贩写出此标语?

之所以城管给人留下缺乏亲和力的“习惯”印象,不是执法者都是男儿汉,未组建靓丽女子中队的缘故,而是有部分执法者本身没有充分从人性的角度考量。作为公共事业的管理者,应本着“ 以人为本”原则;一座宽容而大度的城市,一定具有善待每位公民的美德。如果执法者脑中常驻“以人为本”思维,他们到卤菜店门前,就不会直线型执法,粗暴取走灯箱。而会先期提醒店主自纠违规行为。

作为公共环境的监护者,还应怀着对百姓民生维艰的敬畏之心。在对待商贩上,执法者不应以过度的“刚”去震慑他们,而应据客观实际,充分放大人性化执法的纬度空间。比如,夜深人寂时,一个置于店前的灯箱真的就影响了城市之美吗?往来人流与车流极少的情况下,执法者何不切合实际,在不影响公共秩序的情况下,让灯箱的置放空间稍许宽松一些呢?

百姓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为百姓谋福祉,谁就能得到百姓的肯许;谁专图自己方便和痛快,谁就会被百姓写入“讽刺标语”。作为城市守护者,须将人性化思维贯穿到管理始终。而对商贩只要管理得好,便会成为我们城市之福。这需要城市管理者转变服务意识和管理职能,由过去的“捉老鼠”式的刚性执法,尽快转变到维护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柔性化执法上来。

■漫画/张兮兮

作者:周明华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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