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可以签订赠与协议,也可订立房产归属协议
■林女士咨询:我是已婚女士,我父亲想把一套房产过户给我。请问以后如果我与丈夫离婚,在不做房产财产公证的情况下,还有什么办法能够保证这套房子不被分割?比如夫妻双方自己订立的房产归属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姚根强律师解答:林女士可以要求父亲与其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只赠与林女士个人,属于林女士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双方自己订立的房产归属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林女士可以和丈夫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文/本报记者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