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朗域律师事务所李叔凡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尚且如此,况且您的哥哥系婚前贷款购买,自然属于其个人财产,毫无争议。
如果婚姻破裂,该房屋是您哥哥的,你们需要做的就是保持现状,不要贸然在该房产名下添加共有权人。
■文/本报记者陆征
■河北朗域律师事务所李叔凡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尚且如此,况且您的哥哥系婚前贷款购买,自然属于其个人财产,毫无争议。
如果婚姻破裂,该房屋是您哥哥的,你们需要做的就是保持现状,不要贸然在该房产名下添加共有权人。
■文/本报记者陆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