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绿城集团董事长宋卫平证言,为感谢张家盟对舟山绿城项目支持和帮助,他以5100余元/平方米的价格,将时价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面积达203平方米的一套杭州春江花月项目的商品房卖给张家盟。纪检部门出具的价格鉴定显示,认定张家盟以明显低于市场购房价的方式收受宋卫平行贿款117.5万元。
2011年12月20日,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张家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事因张家盟任职舟山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卫平、舟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善年、浙江金湖集团控制人何春雷等五人在企业经营、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和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735万元。■文/《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