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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之间送房赠与合适还是买卖合适?
·2012-01-05 20:44:31·来源:河北青年报

解答:需要

■李先生咨询:我家是高邑的。原来兄弟姐妹和父母一起过,现在我们分家了。分给我的那块宅基地写的不是我的名字,请问,我需要改名字吗?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袛密芳解答:需要。根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你拥有宅基地的合法凭证。■文/本报记者陆征

转播到腾讯微博 转播到腾讯微博 作者:陆征  网络编辑:王雪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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