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都想平平安安的,谁也不愿意碰上麻烦事,要是正好不幸遇见的还是人为造成的障碍,那就更郁闷了。解放前夕,邢台沙河县的一些群众就曾花心思琢磨发过路人的财,他们故意在河道上挖坑,再帮陷进去的车主抬车,当然这“帮忙”可不是免费的。
1949年8月,华北军区某部发现,“在1948年8月初,部队的辎重三队从石门(石家庄)返回长治,经过沙河,因为河正涨水,部队不敢贸然前进,就向老乡询问该怎么走。结果按照老乡指点的路往前走,走了没几步就陷到坑里了。岸上的老乡不但没有帮忙,而且还一哄而散。”
后来经过调查才知道,原来当地群众为了赚钱,故意在河里挖了许多陷坑,以便在不知情的车陷到里面以后,再去“帮”着拉出来。但这不是免费服务,是要收取费用的,每辆车要2000元。因为军车可能不会给钱,所以群众才一哄而散的。
其实这种情况当时的沙河政府已经知道了,但是并没有及时制止,并且强调群众生活困难,说正准备向华北政府报告,请求帮助解决等。
对此,河北省人民政府认为,如果情况属实,沙河县政府应该从速制止,以避免类似破坏交通,给旅客造成危难的恶劣行为继续发生。■文/本报记者张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