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服务、自选式商场在如今都是很平常了,但在50年前,这可是不折不扣的新鲜事。
送货不分白天黑夜
当时,承德市兴隆县的南双洞供销社就率先做到了。该供销社的营业员饶某等4个人成天琢磨着群众的生产资料供应问题。他们觉得公社辖管的范围本身不大,群众居住得又比较分散,再加上供销社离县批发部也不是很远,所以他们就想采取“勤进、快销”的办法。群众没时间来公社买,他们就到工地、农社、大队给大伙儿送货。他们供销社还展开了门市销售与下乡送货相结合的竞赛运动。
他们送货时,也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能走宽阔大道的就用车送;要走崎岖山路的,营业员就自己动手背、抬、挑着送货。营业员们说:“山高挡不住送货,道远不耽误农时。”两名营业员从3月份到7月份,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下乡送货98次,供应了6524元的货物,还顺道收购了价值3582元的废品,其中收铜310斤、生铁8500斤、旧鞋5000斤。
可是社员要是忙着干活顾不上接货,供销社白天也未必一直有时间,这该怎么办?供销社就和农业社商量晚上去送货。营业员刘玉芝就趁晚上去收废品,只用了一个晚上就收了10斤铜、30斤铁,还有一个铜香炉。
事实上,群众对他们的送货服务也非常满意,南木沟村的社员说:“早晨蛤蟆刚一叫,供销社就把生产资料送来了,今年要是再不丰收,就是我们的生产没有搞好。”
每天营业17小时
另外,社员白天下地,供销社开门,社员晚上干活回来了,可供销社又上了门板。群众想来供销社自己买点什么东西特别不方便。后来供销社一商量,决定把营业时间再延长,从原来的12小时延长到了17小时。
那时候还出现了现代超市的雏形,开始“打开柜台售货”。刚开始,有的营业员还有顾虑,怕丢商品、丢钱,怕群众不小心把商品弄坏了。经过一番辩论以后,大伙儿的思想理顺了,认为天桥上摆小摊的都可以,咱们也一定行。而实际上,销售的效果也确实比过去好多了。■文/本报记者张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