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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于咱们大多数人来说,火腿、香肠、葡萄干以及香菇等都是很普通的食品,不过在1962年时,这些可都是只有在高级饭馆才能吃到的好东西。当时国家资源有限,为了满足部分群众的需要、并实现收笼货币的目的,准许开设了一些高价饭馆。
每个县都尽量开个高价饭馆
从1961年2月份起,全国有一百多个城市先后开设了高价饭馆。到1961年年底11个月中,营业额四亿多元,上缴国家高价利润二亿六千万元,在改革市场供应状况、增加财政收入和回笼货币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当时国务院财贸办公室认为,全国各大中城市和主要工矿区,凡是有条件的,都应适当开设高价饭馆。已经开设的地方,也可以适当增加一些网点。在一般县城中,如果完成国家规定的猪、禽、蛋、鱼等副食品调拨任务后,还剩有一部分货源,也可以用来开设高价饭馆,户数不要多,一个县城有一户就够了。
各地也要把海参、鱼翅、火腿、冬菇、银耳等高级副食品挤出来,调到大城市和大工矿区,用于高价饭馆,并且这些商品的销售价格都应当再提高两倍左右。
同时,财贸办公室建议,从1962年5月30日起,全国的一切高价饭馆,除了在少数指定的饭馆招待外宾以外,一律按统一的高价作价,取消“内部价格”。一切机关、团体和个人在高价饭馆吃饭、请客,都必须按高价饭馆的价格付款,不许有任何优待。
高价菜逐步变便宜
但是在196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副食品供应情况的好转,高价饭馆的销售额逐步下降。虽然8月份调低了高价饭馆的价格,并采取了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改进供应方法的措施,但是销售额没有恢复到过去的水平。9月份的销售额三千二百万元,又比8月份下降了百分之十五。
高价饭馆销售额的下降,主要是受副食品供应情况好转的影响。1962年副食品供应情况逐步好转,价格有了一定的下降。而且在一些小城市,由于集市贸易开放,副食品价格下落,高价饭馆的价格显得有些偏高,加上有些商贩用稍低于高价饭馆的价格,贩卖熟食,也影响了高价饭馆的经营。此外,有些城市的交际处、宾馆、招待所、农垦部门等也自行开办了一些对外营业的高价或变相高价的“中价”饭馆,对国营商业的高价饭馆也有一定的影响。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商业部认为,大中城市、工矿区的高价饭馆要继续办下去,并且要把它办好。为使高价饭馆的销售价格逐步趋于合理,可以适当调低现行的价格。可以将毛利率从60%~65%(即售价为原料成本的二点五倍至二点八六倍)调低为55%~60%。这样一来,副食品的价格要平均下降20%~40%。
■文/本报记者张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