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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有过租房子居住的经历,那么房租占到您收入的多少呢?您知道吗,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方的单位出租房子曾特别低廉,房租甚至只占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一。为了更好地摸清情况,保定市当时还专门组织了调查小组,对全市的租房市场进行了全面普查。
收房租是为了更好地修房
上世纪六十年代,大多数地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有住宅租金标准很低,也很不一致。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平均在一角左右,最低的只有几分钱;职工的租房负担,一般占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二三,有些只占百分之一左右。
与此同时,有几个省和十多个市、县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为理由,降低了租金标准。有的大城市机关公有住宅,从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一角三分五厘,降为四分九厘,降低了63.7%。有的城市的公有住宅,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也降低了不少,最好的一级住宅由一角五分降为九分,降低了40%;较次的住宅只有三分六厘,还降到了二分钱,降低了44%。
房租一旦大大减少,维修费自然就不够了,房屋失修的状况更加严重。同时,由于房屋严重失修,也给住户带来很大的不便。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在房屋严重失修后,住户拒不交房租的情况。所以,1965年国家房产管理局提出公有住宅租金标准,应当贯彻实行“以租养房”的原则,凡是公有住宅租金标准符合“以租养房”原则的,就不能降低;不能做到“以租养房”的,那更不能降低。
保定全市拖欠房租13万多元
1965年,保定市房管局为了查实房租及房屋维修情况,解决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专门抽调房管系统管理干部50人、房管员25人、技术员和技工45人、壮工40人,组成一支160余人的普查队伍。
每个普查组分别配技术人员、房管员、壮工、干部,共7个人。其中两个富有经验的瓦工、技工负责对房屋检查鉴定,其他的人分别负责填写房屋结构调查表、查对账目、访问住户等。当时,每个组都鼓足了干劲,早上班、晚下班,有的工作人员深夜还在访问双职工。全部普查任务原定20天结束,实际上只用了18天。
经普查,全市共查出出租房屋43384.5间,月租金114522.99元,但是累计欠租133161.05元,占年租金数的9.68%。同时,初步查出丢失漏管房114间。
厌恶过“牛”施工人员拒交房租
欠房租的人这么多,究竟问题出在哪儿呢?经过调查发现,房子年久失修,住得不舒服是一个原因。而房管局在查房、收缴房租时,随意撕破租户的顶棚,检查房顶安全的做法,也让租户很不满意,这也是租户拒绝交房租的一个原因。
所以,1965年房管局再次进行普查的时候,要求各个普查组都自觉地进屋叫门。在检查房檩、柁时,如果非撕顶棚不可的话,也要对群众先解释清楚,检查完以后,小组人员要负责糊好。一旦不小心损坏群众物品,也应立即赔偿道歉;甚至踩脏了群众的桌椅,也要亲自动手擦干净。例如兴华路28号,住户新糊顶棚不愿叫检查,经过说服解释才同意,结果检查发现大梁柁头腐朽,随时有坍塌的危险,普查组立刻停止工作,分别领料找工具进行支顶加固。住户感激地说:“要不是你们检查出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全家都被砸在屋里,叫人后怕。”
另外,在以往的普查工作中,有的施工人员和工人很“牛”,谁不招待烟茶就不给谁修房。甚至有一个工人在新华村从屋顶往下摔大筒,住户提意见说他不爱护公物。这个工人不仅不接受,反而用灰泥把该户烟筒眼堵死。
针对上面出现的问题,房管局要求,工作人员一旦有类似行为,除了要给住户赔礼道歉外,并且房管局还会对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
至于解决欠租问题,房管局要求工作人员首先要向群众讲清“以租养房”的方针政策。例如光华路住户姬荣贵,经工作人员讲经济政策后立即补交了两年的欠租。东大街151号北房住户说:“过去我们门窗坏了房该修,给房管员反映多次解决不了。这回普查我没提就给修好了,你们这次态度变了,不是光收租不管修,再欠租对不起党和政府。”随即补交欠租半年2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