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年前的人民公社
说起人民公社,学过中国现代历史的人并不陌生。但要较真起来,问问人民公社时期人们怎么吃饭?一天能休息几小时?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恐怕很多人就答不上来了。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人民公社时期我省对于群众生活问题的相关规定。
食堂吃饭要管饱
1958年,全省各地已经建立起人民公社。在人民公社里,大家共同劳动,吃的是“大锅饭”。为了让大家吃得好、吃得饱、吃得香甜舒服,1958年12月,中共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在《关于群众生活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要求,食堂饭菜要多样化,做到有稀有干、有菜有汤、菜熟汤热。社员吃饭要管饱,保证每天有开水喝。
老人、幼儿、病人、孕妇、哺乳期的女性、客人等可以得到一定的照顾,允许他们把饭打回去吃,或是领回东西自己做。对于无人照顾的病人,公社要安排人把饭送到家里去。有少数民族的社、队,要单独建立食堂或在一个食堂内分做分食,尽量尊重少数民族的习惯。
一个食堂往往担负着百八十人的吃饭问题,因此卫生问题不同小视。当时的规定是,食堂要做到厨房干净,无蝇、无鼠、无脏水、无灰尘。碗筷等餐具要用开水冲洗,有传染病的人要分开吃饭。
除了一日三餐,现在很多人有吃零食的习惯。在吃“大锅饭”情况下,人们在正餐之外如果想加餐也是可以的。《规定》要求每个社员家庭要有一套小锅灶,以便烧水、热饭、炒菜等。有条件的公社还可以分给各户一些粮食,以备不时之需。允许各户自备一些小菜,如腌菜、腌鱼、腌肉、腌鸡蛋等,并允许社员在不妨碍参加集体劳动的情况下养猪、养鸡、养鸭。
保证八小时睡眠
只有休息好才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规定》中强调,必须保证人民公社的社员每天睡眠八小时,吃饭、休息四小时,加起来一共十二小时,这个时间“一定不可少”。
一般情况下,社员每天实际工作八小时,学习二小时。在农忙的时候“加班”在所难免,工作时间可以延长到十小时。特别忙的时候,在保证每天八小时睡眠时间的前提下,可以再延长一些工作时间,但至多也不能超过十二小时。民兵训练可按规定利用生产空隙进行,但不能影响社员休息。
现在的人们工作五天之后可以利用双休日放松一下。50年前虽然不能和现在相比,但在那时社员也有假期。社员一般每半月放假一天,也可以每周放假半天,假日社员可自由支配。女社员在特殊时期可得到特殊照顾。妇女在产前产后一般可以休息四十五天左右。对于孕妇以及在哺乳期的女性,公社在分配活计的时候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尽可能给她们分配轻活儿、近活儿以及服务性的工作。在月经期的妇女,要让她们得到必要的休息,可以享受不做重活儿、不下冷水、不熬夜等“特权”。
北方的冬天天寒地冻,住宿和取暖问题至关重要。《规定》指出,一定要保证群众睡上热炕。要逐户检查,没炕的脱坯搭炕,没柴的要解决烧柴问题。公社可以分配给社员一部分木柴,烧柴困难的公社可以放几天假,组织发动社员打柴拾柴。
对于开矿、炼钢铁和兴修水利的民工,要切实解决好他们的住宿问题,修建必要的窝棚、工棚,准备防风、防雨、防寒设备。
照顾好幼儿和老人
如今的上班族没有足够的精力照顾孩子,一般是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或托儿所。在人民公社时期,《规定》要求一个生产队建一个幼儿园、几个托儿所,托儿所以日托为主。
幼儿园、托儿所的保育员要满足一定条件:政治进步、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热心儿童福利事业。保育员要做好幼儿的保健工作,讲究卫生,要给幼儿勤洗澡、勤洗脸洗手、勤剪指甲,防止疾病传染。此外,保育员还要经常与幼儿的家长取得联系,做到使儿童高兴、家长满意。
家中无人照顾的老人,可以住到敬老院,生活费完全由公社负责。尚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如果觉得生活太闷,可以进行养鸡鸭、养鱼、养蚕、养花、种菜和编织等娱乐性的生产活动,生产收入归自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