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沈阳军区政治部看到高等军事学院印的毛主席讲话不错,就翻印了6100本,其中包括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等各种会议上的讲话二十篇。这些文件多半是根据参加会议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记录稿拼凑起来的,未经中央和其他负责同志看过,其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最大机密、中苏关系以及其他国际机密问题。
沈阳军区政治部的政治性不强,将这一文件发给团级以上干部,又有人从干部手里拿到以后自行翻印下发,传布甚广。如果被反动分子掌握,是很不利的。发现这种情况之后,有关部门已经告知沈阳军区立即收回这一文件,并告知他们,今后凡是未经主席和中央审核的记录稿,只能按上级规定口头传达到一定范围的干部,不能印成书面文件,以免遗失。
为了防止类似事情发生,中央于1959年10月发出指示,纠正乱印乱发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讲话的做法。对于那些未经本人审阅或中央领导机关批准印发的讲话记录,要一律收回,除每种送中央办公厅五份以外,其余的要自行销毁。
除了避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以外,不许乱印乱发中央领导讲话还有其他考虑。因为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有些是在一定范围内讲的,有的是对少数领导同志就一定问题讲的,不便广泛传播。即便是会议上的正式讲话,如果不是事先写成文字,在讲的时候也不可能通篇都字斟句酌。加之听的人往往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做记录,很难保证不发生错误。如果把错误的讲话稿印发下去,会对各项事业造成不良影响。
■文/本报记者贾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