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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企业贴钱给学徒工办月票
·2008-01-31 00:20:24·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很多单位的员工都有交通补助,这在现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您大概不知道,在40多年前,我省的部分学徒工也有交通补助。
  自1958年以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单位相继招收了大批学徒工。据统计,1960年我省各厂矿企业共有学徒工18万人左右。由于单位宿舍有限,不能完全解决学徒工的住宿问题。有些学徒的住地离厂较远,如果步行上下班占用时间太多;如果乘坐汽车、电车,一个月要拿出2.5~4元来办理月票。当时学徒的零用钱很少,第一年为3元,第二年为5元,这样算起来,学徒的交通负担比较重。
  为解决这一问题,河北省劳动局规定:凡学徒工居住地点距离企业较远,每天确需搭乘电车、汽车上下班者,在每月月终凭月票由企业给予50%补助。但是,如果学徒居住地离企业较近,不需要乘车上下班或是企业有条件解决宿舍问题但本人不愿意住宿舍的,均不能享受交通补助。
■文/本报记者贾立芳
■资料来源/河北省档案馆
作者:贾立芳  网络编辑:杨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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