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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月工资30多元,哪能养活老婆孩子呢!就凭我这么个大小伙子,干什么不挣个七八十元!”这是1962年天津市联合制鞋厂一位青年工人所说的话。他的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工资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工资标准又多又乱
工资制度上存在的首要问题当属工资标准不统一。同样是车具行业的工人,天津自行车厂一级工工资为35元,车具公司则为34元;同样是食品厂,天津罐头厂一级工工资为31.5元,天津酿酒厂则为29.5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自1958年以来,在企业大规模改组中,企业不断进行调整、合并,工人跨行业调动,加之部分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合作社转化为国营企业,原有的等级工资制度被打乱,各个单位都出现了工资多等级、多标准的混乱现象。例如天津钟表厂、中华火柴厂、第二玻璃厂等,都因企业合并、拆迁等原因促使工资率增加了一倍以上。
又如皮革、车具、文教和日用化学等行业,都并入了大批合作社企业和社员,使工资标准更加杂乱。同是一级工,就有好几个甚至十多个工资率,有的只相差几角钱或几分钱,不仅带来计算上的麻烦,而且也造成了职工内部矛盾。同时,在一个企业中,由于保持着产业分类的关系,一般辅助生产工人的工资都高于基本生产工人的工资,存在着本末倒置的现象。
干部不如工人拿钱多
工资制度的不合理之处还体现在技术干部与财经干部的矛盾上。同等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干部工资明显高于财经干部。由于技术干部的提拔不受限制,工资增长过猛,差别悬殊,直接影响着财经干部的思想情绪。同是一个年度毕业的大专生,很多技术干部已经提升为技术员和工程师,但财经干部却很少有晋级或提升为科级干部的。
另外,从中专毕业生来看,不但存在上述问题,还存在着当干部与当工人的矛盾。如1961年毕业的中专生,条件较好的分配当干部,工资为37元,而条件较差分配当工人的却可定为3~4级工,比当干部的工资要多出20%~40%。而且将来在晋级问题上,还要比当干部的快得多。因此,财经干部和分配做管理工作的中专和大专生不安心本职工作。
工人出去揽活做买卖
在生产实践中,很多职工的技术水平已有很大提高,有些干部已经提了职务,工资应该按时升级,但由于工资管理过死,一直未能解决,因此职工很有意见。出现了有些青年职员不愿意做干部工作,有些青年工人对学习技术不感兴趣的现象。
由于不满意现行工资制度,他们缺勤、旷工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人因工资问题采取了消极怠工的态度,甚至有些人自动离职或希望厂里把他开除。例如,津南造纸厂工人平均工资只有30元左右,由于地处郊区,副业收入较高,该厂经常因为工人旷工捕鱼不能开工生产。其他厂也有些工人请假、旷工,揽活做买卖或外出打草等,一般每天可收入4~5元。联合制鞋厂有个青年工人在座谈会上说:“我每月工资30多元,哪能养活老婆孩子呢!就凭我这么个大小伙子,干什么不挣个七八十元!”
欠发福利费17万多元
工人之所以干劲不大,除了工资制度不尽合理外,还有福利经费不足的原因。自从1962年压缩经费开支以来,企业福利经费无法弥补,出现了停发、减发或欠发职工福利费的现象。根据天津市轻工业局对88个企业的不完全统计,从1962年年初到9月份,共欠发职工福利费17万多元,占应发金额的27%。88个企业单位中,福利费基本够用、开支无大困难的有22个,占25%;经费不足减发的有32个,占36.4%;严重困难全部停发、欠发的有34个,占38.6%。
由于福利费不能按时发放,有些职工很有意见。有的工人说:“福利费不发没关系,咱们生产上见!”华北缝纫机厂停发肥皂后,工人就用机器油洗手。第二印刷厂、联合制鞋厂有些工人不交会费,说:“干脆咱们扯平了吧!福利费你们欠着我的,会费我也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