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利等事业单位的资金,本应该用在植树造林、排水灌溉、防治病虫害等“正地方”。但是,1965年,我省部分地区却贪污、挪用、盗窃水利事业费,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此外,在一些事业机构中,人浮于事的现象也很严重。
挖国家经费建“小钱柜”
1965年,河北省财政厅对交河、丰润、静海等县进行了检查,发现水利事业经费损失严重,被不法分子挪用、贪污盗窃的数额达到总额的20%~30%。
交河县通过假报决算,虚支冒领水利投资十七万六千元,占总投资的19.8%;丰润县三年来水利投资中工程报废和积压物资即达十五万六千元,占水利投资的33%;静海县几乎每年都从国家拨给的水利基建和事业费中挖出一部分钱,建立自己的“小钱柜”,四年当中挖出资金二百多万元。
有些人长期没活儿干
由于竞争压力大,现在的人们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点很正常。但是,在1965年,有的事业机构由于非生产人员过多,有的人每天只需工作五小时,有的人则长期没事干。
举例来说,石家庄孙村良繁场共有130亩地,27名职工,其中行政干部、警卫、炊事员、管理员等非农业生产人员12名,几乎占到了职工总数的一半。大西洋水库管理处共有职工103人,其中民警15人,有6人长期没有工作干;三名电话接线员,平均每人每日工作五小时;四名炊事员经常在上班时间轮流回家。
这么多人都要领工资,所以,事业费开支中人员经费占的比例过大也就不足为奇了。据1962年至1964年的统计,农业机构人员经费开支占总数的37.9%,林业机构人员经费开支占总数的35.5%。此外,行政干部挤占事业编制的现象也很普遍。
省财政厅“出拳”整顿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农林水利事业的发展,当然不能姑息纵容。1965年,河北省财政厅下发文件,要求大力整顿农林水利事业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凡是能够撤销的机构要予以撤销,能合并的要尽量合并,以减少非生产人员的比重。对于超编单位,要大力进行精简,并迅速处理超编人员。
同时,加强计划管理,认真执行决算制度,坚决制止以领代报的行为。各单位要按规定如实编报预算和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拨给资金,并由农业银行监督计划的实施。对于各项专款,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护堤等,要单独编报预算和决算,不准挪用、不准改变项目。剩余物资要清查数量,列表保管,并将物资价款随同决算一并报财政部门备查。
■文/本报记者贾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