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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棉卖不出去当了肥料
·2008-03-17 00:00:13·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在全国“两会”上,物价问题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老百姓过日子,讲的是实在,谁都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不过,在40多年前,石家庄市民关心的重点却不是价钱,而是市场上有没有自己需要的商品。在那时,由于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审批手续复杂,部分商品从进货到摆到柜台销售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有的商品等审批就要等上半年多。

商品品种少 “百货公司不过一百样商品”

石家庄市档案馆编号为3—2—230的案卷中,收录了几份石家庄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商品经营管理工作的调查材料。其中一份题为《关于商品流转及经营管理问题》的调查材料指出,1962年上半年,我市商品供应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供应不足、品种少。

据石家庄市计委估算,1962年社会购买力与商品可供应量之间的差额大约在6000万元左右。 “虽然采取了压缩库存积极安排等措施,但由于主要商品进货减少,仍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就连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也在减少,如棉布比1961年同期减少79万公尺,绸缎减少14万公尺,灯泡减少14万个,铁锅减少10万口。副食品供应问题更加突出,除蔬菜外其他副食品的供应仍很紧张,市民平时很难买到肉,粉条、面酱等只能在节日少量供应。

除了供应不足之外,经营品种也减少了很多。1957年上半年,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品种有21610种,到1962年减少到11472种。材料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由于经营品种逐年减少,花色品种单调,群众反映说:“这真是百货公司,不过一百样商品。”以纸烟为例,1957年上半年经营品种为47种,能全部和群众见面,到1962年上半年减少到44种,但大部分缺货,能和群众见面的仅4种。

渠道不畅 外地商品进不来,本地商品出不去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固然,当时的生产能力有限,但仔细分析材料,除了生产因素的制约外,还另有隐情。题为《关于外出采购与外销方面的问题》的材料指出,1958年以前,石家庄市市场上的五金交电化工物资大部分来自上海、广州、杭州、青岛、天津和东北。上海的灯泡、杭州的剪子、青岛的鞋钉、天津的化工和自行车零件、东北的油毡等物资,在石家庄市市场上很常见,而石家庄市的铁锅、台秤、锉刀、钢锯条、石棉制品、绝缘器材等,行销东北、甘肃和南方各城镇。

石家庄市的水果和副食供应,历来依靠南方以及本省其他地区,如四川的橘子、甘蔗,浙江的火腿、板鸭,山西榆次、平遥的沙果、葡萄,本省承德、唐山地区的红枣等。而石家庄市的柿子则销往东北、西北,西瓜走张家口,黑枣、核桃销往南方各省市,梨销往全国各地。

随着工商体制的调整,加上商业部门贯彻了“自力更生、外援为辅”的方针,地区之间物资交流减少,商品流通的传统渠道中断。1957年,商业部门购进商品总额为10721万元,其中外地进货9917万元,占总额的92.5%,1958年,进货总额为13747万元,从外地进货9279万元,占总额的67.5%,到了1962年,这一比值减少到50.6%。

地区之间的交流渠道堵塞之后,石家庄市的红枣不再销往南方,而南方的橘子、香蕉等水果,在石家庄市市场上也很难见到。“商业上经营的废棉,过去历来销往东北抚顺、山东烟台、浙江温州,并能换回一些油毡、纸张、杂纤维布。请示外销没有批准,安排给当地纸厂,纸厂用不完,长期积压,结果烂掉300多吨。最后按每包五毛卖给生产队当了肥料,造成损失27万元。”

手续复杂 从进到销起码得一个月

此外,商品分级管理也拉长了供应时间。1958年以前业务主管部门对购、销、调、存资格环节全部自行负责。1958年以后,限制了自由外出采购,同时也严格控制了外销。在零售环节上,即使一般商品也要经过很多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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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立芳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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