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a年至1972年上半年,二十三年间共发生森林火灾三十六万八千九百多次,受灾森林面积三亿六千八百万亩,平均每年发生火灾一万六千多次,受灾森林面积一千六百多万亩。”看到这里,也许您脑海中已经闪过了熊熊大火不断蔓延以及消防人员英勇扑救的画面。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国家就要抽调人员进行扑救工作。这份材料中有这样的记载:二十三年中,一万三千多人因扑火受伤,两千零九十四人因扑火死亡,平均每年受伤五百六十五人,死亡九十一人。仅1970年和1971年两年,用于扑火的经费就高达六千三百四十万元。
二十三年中,隔几年出现一次火灾高峰。第一个高峰出现在1951年,共发生火灾五千一百多次,受灾林地面积三千三百八十万亩。第二个高峰出现在1956年,共发生火灾三万多次,受灾林地面积四千一百万亩,是二十三年中受灾面积最大的一年。第三个高峰出现在1962年,共发生火灾四万三千多次,受灾林地面积二千八百万亩。1972年是第四个高峰期,仅春季就发生火灾七千八百多次,二千三百九十万亩林地受灾。
火灾带来的损失是惊人的,为了避免悲剧不再重演,查明火灾原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东北林区1954年至1963年已查明原因的三千多次火灾中,生产、生活用火引起的火灾占98%以上。工人在牧场煮饭跑火、在林场丢下烟头起火、机车漏油起火……一时的疏忽大意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鉴往知来,如果有关人员能够吸取教训,杜绝林场周围的安全隐患,那么森林火灾发生的次数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文/本报记者贾立芳
■资料来源/河北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