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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家里都订报。按理说报刊发行工作应该本着自愿原则,愿意订就订,不愿订也不能强求。但是,1956年,我省一些邮电局却违背了这个基本原则,为了完成订报任务采用强行摊派、软磨硬泡的方式,甚至开展欺骗性宣传。
为完成任务强行摊派
河北省档案馆编号为872—1—17的案卷中,中共河北省委交通邮电部一份机密文件显示,“一九五六年第一季度,在开展报刊发行工作中,存有不同程度的强行摊派现象。”
材料中举例说,衡水邮电局1955年“盲目地提出零售《中苏友好报》三万份”的任务,并将这个任务分配给职工去完成,还提出“机关干部一人一份,农村除百分之三十的贫农外一户一份”的要求。职工迫于压力,将零售任务分配到机关、学校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结果报刊大量积压,款项收不上来。无独有偶,通州邮电局的投递员将报刊零售任务直接分配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城市居民委员会,“让其层层摊派”。结果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因为推销不出去,只好从信贷社贷款垫付报款。一位七十多岁不识字的老大娘,也被强行摊派了一份。
社干部躲避报刊发行员
从材料的描述来看,除了强行摊派外,当时有些发行人员还采用软磨硬泡的方式开展工作。如井陉、饶阳、藁城等地部分乡的报刊发行人员,采取了“一次不订,二次动员,二次不订,三次再来”的办法订报。发行人员到饶阳县北韩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竟然连去十三次,使社干部应付不暇,甚至躲避不见。在多次动员无效后,发行人员采取“硬泡”的方式,使农业生产合作社“非订不可”。例如东光县二区程庄乡青春社共1009户,分配给他们第二季度的订报指标是235份,报刊费达316元。社干部提出:“我们社刚刚建立,先少订点,以后再多订。”而发行人员却说:“这是县委统一部署,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歪曲政策进行欺骗宣传
这还不算,有些邮电局在报刊发行工作中竟然“歪曲党的政策,进行欺骗宣传”。例如,怀来县邮电局的工作人员到二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展宣传时,群众要订《长城报》,他说:“订《长城报》就得订《××日报》和《××日报》,这是党委决定。”还有一些邮电局的工作人员向社干部说:“每十人必须订一份报,这是国家规定。”这些欺骗性宣传使群众曲解了党的政策,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外,部分邮电局为了完成任务,大量占用职工的休息时间进行报刊推广、发行工作。如唐山、秦皇岛等地邮电局,经常组织报务、话务、营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到车站、码头、电影院、戏院等地去零售报刊,甚至还顺带推销领袖像章,使职工不能正常休息。
针对报刊发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河北省邮电管理局党组提出,应在“需要和自愿的原则下,增加发行数量”,严禁强行摊派,不准再有侵占职工休息时间订报的现象发生。
■文/本报记者贾立芳
■资料来源/河北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