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由头:18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西安丈八路与朱雀大街路口,远远就看到路口的西南角,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南校区围墙外,挂着红底白字的醒目横幅。上面的内容是“严打‘两抢一盗’抢劫拒捕者依法当场击毙”。落款是“长延堡派出所”。(3月19日《华商报》)
正方:威慑犯罪应该肯定
打击犯罪分子就是不能手软,这样的横幅正是体现了警方坚决与抢劫犯罪斗争的决心。可以肯定,时至今日,挂横幅仍然不失为一种宣传造势的好方法。西安街头挂出的这个横幅,对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发生,无疑是有强大震慑力的。
只要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只要依法使用枪械,在街头挂这样的横幅未尝不可。这其实是对犯罪分子的告诫,就像在果树上挂“刚喷农药,请勿摘食”的警示标志道理一样。
■察己今(职员)
反方:罪不至死怎能击毙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即使犯罪分子十恶不赦,也必须经过审判再处以极刑。全力以赴救治自杀的死刑犯正是此意。况且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获死罪。如果只是普通刑事犯罪,罪不至死,怎么能当场击毙呢?
我不怀疑“长延堡派出所”挂此条幅的初衷。但是,正义对于犯罪的斗争未必全是暴力。在法治的今天,让犯罪分子得到法庭的审判才是正义的终极出路。任何未经审判的“正义”行为都是对法治的亵渎,对正义的误读。■孙宏(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