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教委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常到北京城区出差。如派车,平均每次消费230元左右。但乘坐公交车,每人每次的交通费用平均仅为20多元,每人一次可节省200多元。因此,为做好“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工作,他们推出“新举措”,即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如因公务外出,乘坐公交车的,每次可获30元。(3月31日《京华时报》)
正方:奖金治公车值得一试
延庆教委的做法无疑是个有益的尝试。通过给个人发放奖金,以这种“特殊出行补贴”的形式,使得乘公交车有实在的个人利益,在相当程度上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能大大减少公车的使用。个人积极性提高,而部门也会因为公车使用的下降而减少财政开支,促进节能减排,如此做法无疑是一种在减少公车使用上的细节呵护和措施激励,值得一试。
■丁洪峰(学生)
反方:奖30元透出荒唐
乍一看,延庆县教委的作法无疑非常好,但细思量,却透出一种荒唐!
“公务外出乘公交每次奖30元”有违相关的财务规定。也就是说,类似于延庆教委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到北京开会或参加活动可以领取多少补助、哪个项目的补助,都应该有严格的规定。相关的规定应该是由北京市财政局来制定,其它任何部门都必须执行,且不允许有任何更改或添加。由此看来,此举可谓荒唐。
■苏立芬(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