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由头:小品作者何庆魁转眼间闹“变脸”
川剧有一种绝活叫变脸,一个人的面孔在瞬间变成了另外一副面孔。小品作者何庆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一面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4月2日《中国青年报》)
正方:逼何退钱没道理
鉴定“万里大造林”是不是骗局,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事,绝不是何庆魁本人的责任。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多了,究竟有几人受到了惩罚,退出了代言费?因此,在当时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何庆魁代言就是一种明星广告,是辛苦劳动所得。无论从法还是道义上来说,让何庆魁退钱都是站不住脚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言“万里大造林”是他人生的耻辱,他实际上也是受害者!
■察己今
反方:“变脸”令人不齿
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是货真价实的“合作伙伴”。不仅如此,当万里大造林公司高管被警方控制后,何庆魁仍多次为犯罪嫌疑人鸣冤,且拒不退回涉案资金。
这个天才农民喜剧家,把舞台上的“忽悠”功夫搬到人生的舞台上,尤其是他在事件败露后还继续“忽悠”的表现,令人心寒到不齿。可见,理性的明星崇拜多么重要,严格的明星代言管理多么重要。
■马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