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的2名小学女生“卖淫”案又发生逆转,用云南某高官的话说就是“刘氏家属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更甚的是,心灵和肉体已深受伤害的2名小学女生,竟被责令再做“处女”鉴定。(本报今日A13版)
打击卖淫嫖娼是公安机关的本职工作,对卖淫嫖娼行为不管不问的行政不作为让人失望,可更让人失望而且恐惧的是那种为了罚款而把女人都当成卖淫女、把男人都当成嫖客的乱作为。昆明的“小学女生卖淫案”就有点乱作为的嫌疑:首先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跨辖区抓捕行为,其次是“潜伏”在暗处只为公安提供证言的影子“嫖客”,再次是致使被抓捕对象两根肋骨断裂的粗暴执法方法,加上被指控的刑讯逼供行为,这一切像一次“精心策划”。
笔者不知道两个小姐妹是否真的存在“卖淫”行为,但更愿意相信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的话,“因为没有关键的直接性证据,所以不再考虑这一问题。”这充分说明,警方并无证据证明两个小姐妹有“卖淫”行为。
综观事情的进展,笔者看到,有关政府部门及人员似乎对两个姐妹的处女膜更感兴趣,连昆明法医中心的“处女”鉴定结果都不放心,以至于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处女膜破裂与是否卖淫没有因果关系,更没有直接关系。医生也会告诉我们,处女膜的破裂有很多原因,比如运动幅度过大,比如婚前性行为等;无论法律还是医学都没有说过“卖淫是处女膜破裂的必然条件”!那么,有关部门和机关为何揪着两个小学女生的“处女膜”不放呢?
显然,有关部门是想把人家的处女膜当成了“救命稻草”。
笔者以为,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有关部门在拼命地掩饰内心的慌张,并希望通过在处女膜上打主意而打个“翻身仗”。但人们都知道,“处女膜和卖淫是两码事”。要说人家卖淫,拿出来证据好了。否则,就低头认错!
■司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