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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今年中考政策有变
·2008-04-15 01:54:51·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3.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量少于“分配生”指标的学校,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统一录取。

“分配生”三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至初三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3.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招生办法

19所高中招收的“分配生”可按该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30分确定。同一所初中出现分数相同考生,则按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文/本报记者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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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丽媛  网络编辑:!Think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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