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0日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大宗出售的存量股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新规
“小非”实行场外交易
根据这份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如果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相应规则将制定
根据意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另外,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一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影响
稳定信心 提振大盘
首创证券王燕鸣分析说,市场对该意见已有预期。从中长期来看,这是一个大利好,因为今年的解禁压力非常大,而这个政策的出台,对急于套现的“小非”进行了场外交易的限制,稳定了市场的信心。
从短期来看,消息对今日大盘会起到提振作用,但影响不会特别明显,因为短期市场调整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除非经济形势明朗化,市场才会出现真正的反转。
解读
新规将减轻二级市场压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大宗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这位发言人说,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由于存在一定的价格协商机制,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
“大小非”解禁8大铁律
1.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3.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6.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7.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8.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9.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名词解释
什么是“大小非”
股改时限制了上市公司中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其中,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股改两年以上方可流通的为“大非”;比例小于5%、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的为“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