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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年轻化”只是一项技术统计
·2008-04-25 05:53:58·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近年来职务犯罪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35岁以下干部群体已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 (4月24日《中国青年报》)

从“59岁现象”到“35岁现象”,干部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令人忧虑。这也说明一个道理:腐败面前,人人平等。毫无疑问,出台这份报告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也有存在,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但在笔者看来,这只是一个技术统计,对此做过多的阐释是不必要的。譬如反腐专家林喆从“干部职务犯罪年轻化”得出了“只问年龄不问能力容易导致腐败”的结论,就无法让人认同。事实上,两者间并没有必然关系,其一,干部年轻化并不意味着“只问年龄不问能力”,其二,腐败与能力间也不是对等关系。事实证明,经过多年思想教育的高龄干部犯罪的也不少。

同样不能让人认同的,还有报告总结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漏洞是35岁以下干部群体职务犯罪高发的原因之一”,这相当于告诉我们,年轻干部犯罪高发,是由于选人不当造成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的确存在漏洞,但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可能不合格的公务员,却未必就是个潜在的腐败分子。

出现“干部职务犯罪年轻化”趋势的现实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随着干部年轻化制度的改革,年轻人越来越多地走上了领导岗位,基数增加了,犯罪率自然上升。对这一点,不妨统计一下不同年龄干部的犯罪比例,看看是不是只有年轻干部上升了,而其他年龄段的人没上升 ,然后就一目了然了。

究其根源,还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容易让好人变坏。年轻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定性不足,固然容易受到诱惑,但只要监督到位了,权力受到起码的约束, 让他想腐败都腐败不了,年龄又怎么会成为问题呢?

      “59岁现象”出现时,有人总结说是权力过期,不用白不用,“35岁现象”出现时,又有人说是“只问年龄不问能力”,都是片面的理解,本质上其实是同一个问题。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现象”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现象,只说明我们的反腐工作还需要更加深入。

作者:吴盟初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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