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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电子执法仪更有效的是公正之心
·2008-05-05 23:44:5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5月1日上午,在河南省商丘市区,一辆出租车突然猛拐逆向行驶,险些与一辆车相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李永生、赵亚光立即通知前方执勤民警将该车拦下。对方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李永生将左肩部配备的一个手机大小的仪器取下来让其观看。这名驾驶员看后自觉接受了处罚。这个仪器就是电子执法仪,能将执法过程中所有的音像资料全部录制下来,不仅使交警执法有了证据,而且减少了民警与交通违法当事人之间的对抗。(5月5日《法制日报》)

      小小电子执法仪为交警提供了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也要看到,交警之所以要投入高成本配备电子执法仪,主要是在执法活动中经常遇到违法司机拒不认账的事,甚至出现暴力抗法事件。从深层次分析个中原因,除了个别违法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肆意破坏社会规则外,主要是部分公众与交警之间长期形成的隔阂引发他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和敬仰。

     必须承认,某些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公现象,一直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进而影响到公众对执法者的信任以及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同与服从。因此,作为执法者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更好的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消除与部分司机之间的隔阂,而不是靠手持电子执法仪就能一蹴而就。相反,多听听对方的辩解,有利于审视执法者的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比电子执法仪更有效的是执法者的一颗公正之心。交警的执法活动不但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过程,更是引导和培育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心与对法律敬畏的过程。

       执法人员首先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从每一次举手投足做起,从每一个执法环节做起,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形象地演绎法律的内在精神。其次,以精准的判断力和娴熟的现场经验,果断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应对各种管理对象,以公正之心逐步使整个社会树立对法律的信心,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作者:梁江涛  网络编辑:!Think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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