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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绿色采购应成为地方的样板
·2008-06-12 06:04:05·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盟委员会主办的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6月10日召开,环境标志的发展和政府绿色采购成为会议主题。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陈燕平透露,政府绿色采购已经全面铺开,目前在京的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等单位,已完全按清单采购。(6月11日《新京报》)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中央国家机关绿色采购作为绿色消费活动的重要一环,因其庞大的采购计划而具有很强的导向意义。笔者期待,中央单位绿色采购能成为地方的样板,推动环保节能、环保采购深度推进。

在笔者看来,中央单位公车实现绿色采购,无疑是地方政府与部门的样本。但鉴于部分官员的豪华消费情结,仅有中央单位做示范是不够的。

       笔者认为,除了官员转变环保观念,中央单位做示范以外,更重要的是用法律制度去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潮流,把绿色采购与“官帽”挂钩,约束采购审批权,紧缩财政预算,建立起长效问责机制,通过层层问责,扎紧钱袋子。从长远眼光看,除了制度安排以外,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还可以把推广政府绿色采购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作者:■踏雪痕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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