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71家宾馆酒店率先跟进市消协的倡导,从6月17日,同时破除“12点结账”的“百年行规”。(6月17日《法制日报》)
宾馆酒店“中午12点结账国际惯例”,至少已有上百年历史。但这一惯例的实质是有利于经营者,而不利于消费者,违犯了契约的公平和公正。现在有71家宾馆酒店率先破除“百年行规”,消费者自然巴不得。
宾馆酒店“百年行规”要破,但是更要立。因为率先跟进的宾馆酒店,并非完全主动,只是跟进北京市消协的倡导。因此要立,就要真正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理念,以此为基点,彻底改进那些令顾客不满意的服务。
如何立呢?由于各家情况不同,不宜使用同一个标准,但凡事都得有个原则。 要立,就要按照已经做出的许诺,对与延后两个小时结账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正,对与此不相适应的服务理念进行改进,使延后两个小时结账不仅有其名,而且有其实;要立,就要有长远打算,坚定地做下去,而不能有任何的临时应对思想;要立,就要有发展意识,不能只停留在延后两个小时结账这个层面上。因为顾客入住按24小时交费,通常都住不足24小时。宾馆酒店还应更进一步多给顾客方便。
再说,国内酒店只有商务和旅游两类,若能主动向国际惯例靠拢,按照顾客住宿时间的长短,或三小时一次性结账,或按小时计费,这样就多样化了,给予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就增加了许多,自然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