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头新闻
突然接到写有儿子姓名的通缉令,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鸿村三组60多岁的老太太当场晕倒,她老伴的脑溢血病情加重。等缓过来神,他们发现,这居然是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售楼广告,让儿子推荐周围的有钱人买房,推荐成功就奖励2000元的家用电器。 (7月16日《河南商报》)
虚惊一场!不过还是吓得老两口够呛。按此说来,他们的儿子状告房地产公司侵犯名誉权,索求赔偿,丝毫不为过。如此广告乱投发乱创意者,确实该受到一定的惩罚。
不过从这个“通缉令”广告,却能管窥出当下社会民生世态的焦虑感。首先,是开发商黔驴技穷——一是郑州的楼盘售卖,却将广告发往开封,可谓饥不择食,慌乱撒网。二是在广告形式上打破媒体常规,不惜越界创意。就如收信人所言,“通缉令”是由国家公安部门专门针对在逃的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抓捕行为,而该公司发布“通缉令”自是违法行为。三是公然抛出“给予价值2000元的家用电器一台”的“悬赏”,自是用来作诱饵。简单三点可见楼市一斑——房地产商急,且是相当的急!
其次,公民隐私依然得不到有效保护——私人地址信息被开发商以何种方式获得,目前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获得私人信息的手段是未获当事人同意或知悉的。那么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还需要我们不断的疑问、质问、诘问、反问。
第三,这样的“通缉令”广告本身就应该被“通缉”——一个形式涉嫌违法的广告何以能够出炉并派发成功,这不能不追问广告监管部门的责任,广告备案手续是否合法?可以预见的是,这条新闻刊出后,关于这条广告是否违规必会有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甚至可能予以相应的处罚。但能否永远不要事后作为?行政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机制才好!
楼市乱局、信息保护、行政作为,这三个社会关注焦点,在一个小小的社会新闻中得到集中体现,不能不说是一种民生并发症。
■漫画/张兮兮